标签: 影视 来源:阿尔法工场作者:2018-06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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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
这一非典型的财务逻辑,究竟对传媒类上市公司投资有怎样后势影响。
崔永元装满合同的“抽屉”还未拉开,AH两地传媒股们已被惊吓的一脸惨绿。
杯弓蛇影之下,华谊兄弟与唐德影视,更是率先卧倒在跌停板上。
无论叫阴阳合同,还是大小合同,本质上指向的都是税务问题。
在法律层面上,涉及到公司或个人税务违法问题,轻则行政处罚,重则涉及刑事。
这场风波如何收场虽待观察,但警报声中,已经是时候,对影视公司处理税务问题的套路,进行一番梳理。并以此窥见,这一非典型的财务逻辑,究竟对传媒类上市公司投资有怎样后势影响。
01
为什么影视剧片头有很多“霍尔果斯”?
近几年来,相当比例的影视剧作品,尤其是国产电影,往往会在片头出现一连串带有“霍尔果斯”“东阳”等地名的影视公司名称。
通常来说,这些来头不明的公司名称,大都出现在“出品方”的目录下。
如果你的好奇心足够充分,通过“天眼查”这类企业信息查询工具,可以穿透发现,出现在这类公司法人或股东(直接或间接)名录中的,都是一些耳熟能详的影视明星或机构。
再进一步发掘,又会发现,在“霍尔果斯”这个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口只有8.5万的县级市,包括光线、华谊、博纳、嘉映等总数超过600家的国内主流的电影公司,已经在此“安家”。
据公开资料显示,仅光线传媒一家公司就直接、间接地在霍尔果斯注册了五家公司。
自古便人迹罕至的边疆一域,如何在21世纪一零年代,成为了熙熙攘攘的利来利往之地?
答案就是:避税。
更确切地说,不止是霍尔果斯,因为“税收洼地效应”,东阳、上海、无锡都是影视行业聚集地——但,这里谨以霍尔果斯为例。
2011年“一带一路”战略提出后,霍尔果斯获权成为新经济特区,进而实行优渥的税收政策。
至于政策的内容,很容易通过公开信息查阅,这里不做赘述。
根据相应优惠税收政策,经有关媒体计算,影视公司与娱乐明星扎堆于此的原委一目了然:
A影视公司年营业额1亿元,平均利润率10%,增值税实际税负率5.6%,按正常情况,企业所得税+增值税+附加税一年要缴纳8839622元。
在霍尔果斯,按最低的15%奖励标准计算,最后税收优惠5538679元,比原来节省了3300943元税收。一年节约出的三百余万元税收属于企业纯利润。
由此可见,对于高投入、大产出的影视行业公司与从业者,在霍尔果斯注册可以享有的税收优惠是很难拒绝的。
放眼全球,美国亦有特拉华州,英国亦有海外属地开曼群岛,均系所谓的“避税天堂”,霍尔果斯亦无可厚非。
但当“避税工具”属性熠熠生辉,诱惑而出的眼花缭乱般财技手法,便不由得影视传媒股投资者们不去警惕。
根据证券市场周刊去年9月的一篇名为“唐德影视税务腾挪”的报道,即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质疑。
根据这篇报道,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,是唐德影视重要的盈利来源。这家公司虽未注册于霍尔果斯,但亦如出一辙,注册于同样拥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新疆喀什地区。
“借助自治区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,唐德影视的所得税税率明显下降,原本应该缴纳的税款都变成了公司的净利润。25%的税率如果能够‘节省’,意味着增加了相应的利润。如果以25%的所得税率计算,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长只有16.53%,实际则是55.38%。”
从实用角度来说,利用区位优势避税,增厚利润属于利好上市公司,进而利好二级市场投资者。但从长期投资角度来说,这无疑增加了普通投资者的投资风险难度——税收调节利润的不确定性,终有变脸之时,而大部分投资者阅读理解财报的能力实则极为有限。
换句话说,当比拼税收政策成为影视公司的们追逐的核心竞争力,影视股的投资逻辑实则已经变味。